究竟该如何执法
深圳5-26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后(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台机动车损毁),深圳交警于5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酒驾的专项行动。是日,当交警执法人员在某查车点拦停了一辆机动车后,车上的司机紧锁车窗,拒不接受交警的酒精测试检查。
最后,迫于无奈的交警在多次劝告无效后只能采取强制手段,砸破该辆机动车的车窗对该名驾驶员进行强制测试。最后,果然证实这名拒不配合的驾驶员系酒后驾车。鉴于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现场查扣证件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常言道:“酒驾猛于虎!”关注新闻的朋友应该不会忘记,就在几天前的5月26日夜晚,一辆红色跑车的司机在酒后驾驶该车辆并高速飚车,从而导致了三车俱毁、3人死亡的惨剧。鉴于此事的发生,深圳交警开展的严查酒驾专项行动,其目的和举措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深圳交警“砸窗强查酒驾”的做法是不是属于执法“滥权”!
对此,深圳交警管理部门表示:将会对因采取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事主财产损失进行相应补偿。同时,对于同类事件,还将采取同样手段进行查处,以确保路面交通安全和秩序良好。
针对这起事件的发生,老海查阅了一下《人民警察法》。其中,有这样一段叙述:“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以理解为:执法警察对拒不配合酒精测试的驾驶员(即危险酒驾人员),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种做法既有法律依据,也十分必要。
只是,“砸窗强查酒驾”的做法究竟属于哪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我想,如果归结起来,“砸窗强查酒驾”应该可以解释为《行政强制法》中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近年来,由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警察组织都在倡导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亲民执法,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做法使原本紧张的警民关系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和改善。但是,由此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那就是:基层警察越来越“胆小”和“怕事”了!
和很多从事警察职业的朋友交谈中获知:现如今,基层警察工作不仅难干,而且受气!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警察越来越“文明”,身上的“条条框框”越来越多,而“公民”(应该理解为公民中的刁民)却越来越“硬气”、越来越肆意妄为。
我曾在一间朋友供职的警署目睹了一起治安事件的处理过程,看完之后,我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并感慨万千!!!
二个喝多酒的青年人在酒醉的状态下借酒无缘由地打伤了一名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路人。在三人都被带到警署后,一名处理此事的警察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这样对还是十分张狂的肇事者和一副可怜相的受伤者说道:“事情我都清楚了,下面,你们自己谈谈吧。谈出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意见,再在和解书上签个字,这件事情就结束啦、、、、、、”
我靠!对于这件事,身为法盲的我都能判断出,这是起典型的治安事件。且不说《刑法》上如何定义了,就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这二名酒后蓄意伤人的青年也应该受到罚款和“治处”的处罚呀?这根本不存在双方协商解决这一说法呀。
事后,和身为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朋友谈及此事,他也是一脸的无奈;“老海,今非昔比啦。当前,就是这种规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上到下都是带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你说我们又能怎么办?真怀念20年前呀、、、、、、”
对于警察这个颇有争议的职业,我也是有着很多看法和意见。但是,即便是痛恨他们,也应该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民警察如何“执法为民”。毕竟,他们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这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试想一下,如果当前社会没有警察这个职业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又会怎样。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欣赏并支持深圳警方的这种做法!对于一些无视法律规定和社会安全的“害群之马”,就应该施以重拳、严厉打击!不仅如此,还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做到“惩一而儆百”的功效。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所谓的“特权人”和“特权思想”以及“金钱万能”的观念有所收敛和得到警示。
当今社会,并非是一片“和谐“。相反,社会矛盾已经发展到了十分尖锐的地步,越来越多仇视社会、仇视特权、仇视富人、仇视政府的事件曝光于媒体之上,其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社会缺乏公正,执法常常失信于民!(这个话题就此打住,不再深入讨论,敬请理解!)
顺着深圳交警执法是否“滥权”这个话题,我想谈谈自己所亲身经历的二次美国警察在交通查处事件中的做法。
因为公司业务的需要,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主要是负责洛杉矶公司销售产品的售后技术性服务以及新产品的配合推广工作。
某日,因为检查一批问题产品,我和我的同事老K、老H(二位都是中国籍员工)在仓库里一直忙碌到凌晨3点多,才总算把所有的问题产品都检查一清。
离开公司,驾车行驶在车辆异常稀少的洲际公路上,因为三个人都疲劳、困倦至极,于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老H就打开了车载音响,并调至到高分贝,以期在震耳欲聋的音响袭扰中为三人“难兄难弟”、特别是驾车的老K驱走疲倦、带来兴奋。
就这样,车辆按照规定的速度在一片嘈杂声中沿着洲际公路向我们居住的公寓驶去。
突然,正在驾车的老K猛地拧小了音响的音量并略有些紧张地说道:“不好,后面跟上来一辆警车,正在闪灯示意我们靠边停下。老H,我刚才没有超速吧?”
随着老K的话音,我回头向车辆的后窗望去,果然,一辆车身白黑相间的警车正在闪着警灯、发出警笛示意我们靠边停车以便接受他的检查。
随后,那辆警车停靠在我们已经停下的轿车后面不远处,一名身着黑色警服的警察慢慢地走上前来。看到这情形,心想没事又不太在意的我于是便信手拿起了放在后排座位上自己身边的一件支架件(五金产品)样品,研究和思考起了客户提出的改进意见。
“我靠,老海,把你手里的东西快放下,什么也不要干。”一向温和儒雅的老K突然向我厉声叫道。这时,在已经打开灯光的驾驶室前排,我看到老K和老H这二位久居美国的伙计都是把双手放在前部的驾驶盘和仪表板上,一动不动地作审慎状。
于是,我也把双手平端起来,照葫芦画瓢地放在了老H座椅后的高处显眼位置,做十分配合状。
白人警察来到了老K所在的车窗外,在透过已经全部打开的前后车窗仔细向车内观察了一番后,他一边伏低身形开口向老K询问着问题,一边不时用很警惕的目光扫视着在座椅上端坐的我和老H二人。在这个过程中,我特别注意到:他的右手一直放在胯间已经打开的枪套上部,做随时取枪状!
原来,正在公路上巡逻的这名警察是听到了我们车辆发出的刺耳音乐,从而怀疑我们可能是吸毒人员或醉酒人员正在进行危驾,从而促使他对我们实施了这次临时检查。
检查证件无误、观察我们三人一切均正常,在告诫老K要注意驾驶安全后,这名警察便对我们的车辆予以放行。
重新起步后,我将自己的所有疑问都说了出来,希望老K和老H这二位久居美国的伙计能给我一个全面的解释。
“按照美国法律的规定,驾车者应全面、无条件地配合警察的随时检查,而在停车后把手放在最显眼位置上更是其中要求的一个标准程序。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匆忙去取驾驶证件或其他物品,就有可能被怀疑为寻找武器、试图攻击警察,从而遭受到他的先行攻击!”
对于老K和老H以上的这种说法,当时,我并不太以为然,心想:这都是危言耸听罢了。我还真不相信:警察在没有判断清楚的情况下就可以开枪随便射击?
半年后,老K和老H的说法即得到了证实,而且,这种证实的方法还等同于我亲眼目睹:
那是有一次,我和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老S前往“罗兰岗”市(洛杉矶县下辖70多个市中的一个市)去购买用作宣传布展的一批宣传材料。
在进入该地区经过一个路口时,我们的车辆被一名站在路中心的警察给拦停了。这时,坐在车中的我注意到,就在前方不远处,有二名警察正在手插枪套分别从二侧向一辆老旧的卡迪拉克轿车靠近。看那情形,与我们那晚被拦停检查的情况非常相似。
就在我和办公室主任老S坐在车中有一搭无一搭闲聊着洛杉矶的天气之时,就听到“砰——”地一声仿若是子弹爆响声在猛然间响起。随即,便是连续的“砰、砰、砰砰——”更加密集的枪声。
注目观察之下,果然是警察正对着那辆轿车的驾驶室里开枪射击!
在警察的及时疏导下,胆小怕事的老S转瞬就如同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般驾车疾驶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而我没有能够更清楚地看到进一步发展的事态。
第二天一上班,老S便拿着一叠英文报纸走进了我的办公室,他指着版面角落处的一小段文字表情夸张地说道:“老海,太惊险啦。昨天幸亏我们俩逃得快,不然,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结果呀。怎么样,我的反应够水平吧、、、、、、”
在老S随后的讲述中,我了解到:昨天我们在“罗兰岗”巧遇的一幕,是警察正在检查一辆嫌疑车辆。其中的嫌疑人在前后被警察围堵的情况之下,便先行向企图靠近他们车辆的警察开了枪。于是,便遭到了警察的一顿猛喷,最终导致卡迪拉克轿车内的二名嫌疑犯双双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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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民间拥有枪支数量超过2.5亿支的自由之地——美国;这就是美国警察执法的力度。较之他们而言,我们的警察实在是太温和了,温和到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温和到酒驾屡禁不绝、交通死亡率居高不下。
最后,根据前段时间有关“交警配枪上岗”的传言,我想说:警察同志呀,在控制好自己“火力”的基础上,面对那些草菅人命的不义之徒,该出手时你们可一定要出手呀!
现在谈“人性化执法”似乎有些过了,法律是钢性的,执法也就应该是钢性的。所谓“人性化执法”几乎成了软弱、怕惹麻烦的借口了,而且钢性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不矛盾。西方警察执法时还有破门而入的执法行为,“破窗”执法何足虑!总之,我们的警察执法就应该让违法嫌疑人感到害怕,感到震慑力,感到法律的威严。人性化执法其实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以它本身就是个错误,是在破坏,践踏法律,长此以往,法律就是个P了,都是人情,面子了.哪还有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老包还能黑着脸杀皇帝女婿呢.再看美国警察执法,就两个字:痛快.法制化执法,泾渭分明,人的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没有人情可讲,海哥可是有感触啊,学会了把手放在警察能看见的地方,这就是法律常识.全民遵守. 配枪制度多年来,都没有实质性的操作了,无论是现实中,还是制度本身都有许多值得推敲的地方,毕竟,社会发展进步了,人的空间广度也扩大了。。。个性的社会,需要制度去笼罩的方方面面太多了,现在是补课?抑或休学?!当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