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交流]
我对色中色的某些版规,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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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确实很大
时间:
2009-9-30 23:32
标题:
我对色中色的某些版规,有意见。
你说我有些违反了版规是因为符号打的多,或是什么沙发什么的,我没意见。
但是,我每次的回复都是自己打出来的,也就是脑子里的想法,我就说了“震惊啊,怎么会这样的,应该是巧合的吧,如果是真的,那也太神奇了吧"
请问上面我说的这句话算是万能回复? 怎么就万能了呢,我发帖到现在,我就发过一次这样的话吧。
还有更离谱的,我打了个“哈哈哈哈,太搞了吧,现在的孩子知道的还真多,还知道避孕药,”
他就说“仔细阅读一下版规,下次别笑那么多了,这次警告。”
请问,哈哈,和哈哈哈哈,后者更贴近生活吗?难道你笑,就只是笑句哈哈,不会哈哈哈哈??
我知道你们这样也是为了论坛的和谐,但是也要论情况而定吧?
作者:
来半仙
时间:
2009-9-30 23:50
“震惊啊,怎么会这样的,应该是巧合的吧,如果是真的,那也太神奇了吧" 每个区的评判标准有些不同的,有的万能回复是要达到3条才算,有的是判断是否可以通用。
作者:
kongcheng
时间:
2009-10-1 00:00
有时候的确死板了点,互相体谅下就没事了,毕竟版主的工作量也是很大的
作者:
酒巴
时间:
2009-10-1 00:20
哈哈,和哈哈哈哈,后者更贴近生活吗?难道你笑,就只是笑句哈哈,不会哈哈哈哈??
这点我到真的有点看法。
在生活中,如果出现哈哈这2个字,好象有点是在嘲笑或冷笑或敷衍的感觉。 不信你们用4个发音来试下就明白了。
在生活中,如果出现哈哈哈哈4个字,明显的就是在大笑或者开心的笑。
不过在网络上,哈哈和哈哈哈哈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作者:
确实很大
时间:
2009-10-1 00:32
我也没有怪他的意思,不然我就不是写的建议了,而是投诉了,我就是想说说而已。
作者:
ayakoizumi
时间:
2009-10-1 00:36
从LZ这个回复来看,去掉“哈”字也够回复规定的字数了,不属于凑字范畴,PM版主说明情况估计可以撤销。
作者:
51bkys
时间:
2009-10-1 02:54
万能回复就是不相关主题而且感觉在其他主题上也可以回复,这点没有也不可能有完全的标准来衡量,“震惊啊,怎么会这样的,应该是巧合的吧,如果是真的,那也太神奇了吧" 这句话对应的帖子是不是有什么值得震惊的原因你可以用短消息PM该版块的管理员,至于哈哈哈哈这句话虽然可以表达很好的表情,但网络哈哈和哈哈哈哈代表的意思是一样,因为打字效果和语音效果不一样,难免也会凑字灌水的嫌疑,所以少连续用3个字连续相同的词语为好!
作者:
lianghaokk
时间:
2009-10-1 07:20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恩,回复一定要真心。我是个新人,要继续努力啊。别人贡献出来东西,我们当然要真诚表示感谢。不要懒。
作者:
阿曼达
时间:
2009-10-1 07:45
单纯的说不违规,可是如果不警告一下,别人在打啊啊啊啊……一类的字符,又该如何,
你完全可以打3个
作者:
枫之武
时间:
2009-10-1 08:55
我的看法是,如果从上下文来看,不是为了凑字数的一般不必扣分。但是各区出发点不一样,所以这个也很难说统一!
作者:
freedomboa
时间:
2009-10-1 09:04
回复一定要真心才行,不过字数其实可以不用限制
作者:
刌云剒月
时间:
2009-10-1 09:32
你完全可以遵守版规,四个哈这个没必要,我觉得字面意思上都一样,而不是发音。毕竟论坛上不会去自己笑笑看,而且现实中我也是哈哈笑。
版规是苛刻了点~希望你能适应~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0-1 10:58
4个哈真的没什么必要,我看到也回扣,就和3个以上连续符号一样,以后注意下就好了
作者:
zxs0406
时间:
2009-10-1 14:13
体谅一下吧,那么多人那么多垃圾信息,人家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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