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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 发表于 2008-7-5 18:14   只看TA 21楼
正因为要给大家一个宽裕的时间,所以提前两个月全坛置顶发布通告,说得很明白,逾期不取视作放弃。

楼主措辞不当,禁言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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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longwang 发表于 2008-7-5 20:14   只看TA 22楼
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楼主把"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招用的是炉火纯青啊.不过你这样做是没什么意义了,论坛提前两个多月通知的,写的明明白白到期未取后果自负.最后期限过了你再来说这事,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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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notwo 发表于 2008-7-5 21:41   只看TA 23楼
我提前一个星期就全取了,怕哪天上不来取不了就损失大了
楼主大意了。不过还是开银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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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7-7 03:36   只看TA 24楼
哎,本想是可以赚一点利息的,现在可是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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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7-7 16:01   只看TA 25楼
我的好几K大洋也没有了555,心痛啊,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夜之间就没了,苍天啊,大地啊,跳楼的心也有了 ,比爆发金融危机还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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