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19921021 发表于 2011-10-22 05:06   只看TA 121楼
膜拜。这女的比兰姐还敬业啊。真的是为出名什么都能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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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22 19:28   只看TA 122楼
失足妇女,以后报纸报道不慎跌倒的女人时都不知要发明什么新词汇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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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22 19:34   只看TA 123楼
其实做这个回复挺纠结的。这种买卖有买的就有卖的。人不偷不抢。自己也是有劳动成果的。比小偷小莫强多了。干嘛非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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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213 发表于 2011-10-22 20:20   只看TA 124楼
这个好像有点不怎么合适噢~~~~  和真实的还是有点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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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zbjc 发表于 2011-10-22 20:22   只看TA 125楼
若小安是什么样子啊 这么多男人都和她日 难道真的有什么特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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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315 发表于 2011-10-22 20:25   只看TA 126楼
每天多于1次很正常,他们都是按钟计算上班时间的,那个上班不做几个钟,1个钟接一个客人,一天还不是有好几个客人。7年3000次完全是能够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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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07651 发表于 2011-10-22 21:18   只看TA 127楼
其实这个微博就是为了吸引眼球才这样说的,其实微博的主人是个男的。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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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迸发 发表于 2011-10-22 21:29   只看TA 128楼
卖淫又怎么了,她们不作出贡献,中国得有多少强奸犯,她们既挣钱了,也慰劳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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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maiti28 发表于 2011-10-22 21:38   只看TA 129楼
核心提示: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称,近期备受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警方已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现已查明微博撰写者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一刊物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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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崎美沙 发表于 2011-10-22 22:14   只看TA 130楼
是真是假,难以分辨,且做饭后茶余之闲谈,发感叹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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