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hujiang 发表于 2012-3-30 19:55   只看TA 421楼
看到真相很高兴,版主早就应该说出来了!继续支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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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狼 发表于 2012-3-30 19:55   只看TA 422楼
这是我经历过的第二个论坛分家了。前一次是个手机论坛。唉。
有一些人不懂得珍惜,过河拆桥,支持楼主,支持administrator。
虽然我是个小兵,但将关注论坛的发展致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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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wufengqing 发表于 2012-3-30 19:58   只看TA 423楼
版主留言
转身遇见你(2012-3-30 20:54): 不要用太多符号,下不为例
有一段时间觉得这个比那个更新的少,还以为那个是正宗,今天看了这段话才明白:看来误解的不在少数,好多都去那个网站发片了。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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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122 发表于 2012-3-30 19:59   只看TA 424楼
支持有道德底线的创始人,现在创业不容易,我会一直支持你,在这个论坛里,包罗万象.我很喜欢,这是我屡次出重装系统后唯一一个要找回地址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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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07 发表于 2012-3-30 19:59   只看TA 425楼
支持大大! 这是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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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本爱国 发表于 2012-3-30 20:02   只看TA 426楼
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我只想安定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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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ud 发表于 2012-3-30 20:02   只看TA 427楼
其实我们小网民真的很难搞得懂,但只想说一句:不管如何,请保重。如果真的被天朝盯上了就闪人吧。
最后再祝福大大们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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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zhai 发表于 2012-3-30 20:02   只看TA 428楼
作为群众来说,到底谁说的是事实,很难判断,两方说的都像是真的,让我很迷惑。
其实也没那么复杂,我认为,能够坚持到最后的,一定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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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管理员 发表于 2012-3-30 20:05   只看TA 429楼
谁对谁错,我想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说的多了反而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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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332289 发表于 2012-3-30 20:05   只看TA 430楼
为了利益出卖别人的信息。。这种人想想就知道是咋样的了。。丧心病狂也不为过。。公道自在人心。。狼友自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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