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beinuo 发表于 2010-6-7 23:19   全显示 1楼
来捧场,发现插不进话啊,苦闷的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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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9 18:57   全显示 2楼
进来享受享受按摩,还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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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9 19:29   全显示 3楼
看没人咨询,我咨询个问题。
甲违章驾驶,撞到了一个人,后面的一个车也违章,跟着上来,撞了一下。死掉了。
查明呢,两个都可以是致命伤。
交通肇事罪有个解释,死亡一人时,如果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才构成犯罪。
想问的是,甲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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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9 20:02   全显示 4楼
呵呵,这是一个真实的案子,其实有个因果关系的问题,是这里的重点。
如果是呢,甲基于杀人的故意,重伤乙,乙去医院, 被火烧死,肯定会认为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而在过失犯中,如果不需要对结果负责,就不构成相应的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区别。
在本案中,如果认为后面的人最终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前面的人是否要对死亡负责,就是个问题,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也成为问题。关键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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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9 20:09   全显示 5楼

回复 524楼 的帖子

恭喜猫猫放假~一直没机会和你说。。。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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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9 20:12   全显示 6楼

回复 526楼 的帖子

嘿嘿,有个话题,就来得快嘛
交通肇事罪出了个司法解释的,重伤是不能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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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13 19:44   全显示 7楼
我回来了,只是来看看这里有没有福老头。
我越来越罗嗦了,都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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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beinuo 发表于 2010-6-13 20:02   全显示 8楼
要知道,福老头可以顶两句话呢,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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