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oyu 发表于 2010-5-17 02:49   全显示 1楼
没有带照相器材,可以用手机摄像,这个作者可以考虑进去。
留着把柄在,也可以适当为下文埋下伏笔。个人觉得如果有这个情节的话,安排在(中)就恰好了。
当然也可以加入邻居偷窥录影的部分,给文章再多一个分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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