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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处理] 谁能帮忙申冤啊!图区的老大,你们也太狠了一点吧! [打印本页]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1:57     标题: 谁能帮忙申冤啊!图区的老大,你们也太狠了一点吧!

各位老大,我的原号是“WZD1227”,是两年前BT区的老大“ROSE85”给帮忙注册使用的,所以我很珍惜它,并且一直都在为“色中色”的成长而努力!
    我当时也当过BT的转贴区版主,后来因为有些意见不对就离开了!毕竟这个号也有9级了,我上个月发现在“原创套图打包区”里面有一位“强人”,他的ID都是数字的,叫44。。。什么的我忘记了,因为现在这个小号根本就进不了原创套图打包区这个板块所以记不起来。他发的套图我都非常喜欢,所以一段时间里面,我都是去下载他的套图。
    因为他的图都要回复才能下载,所以我就去回复了,开始是有几帖灌了一下水,复制了别人的回复。但是后来,我都只是用同一个内容来回复,就是“44。。。你的套图非常好,你的图片我都要了!”但是这位图区的管理(ID是1232454,好像差不多吧,也是一堆数字的)只要看到我的回复,不管什么都给我来扣分,我就很烦,给他PM了一个短信,说你为什么把我说的这句“44。。。你的套图非常好,你的图片我都要了!”都说是不同内容同样的回复阿?我下载的都是他的图片,难到就不可以这样说吗?你干脆把我的金币都扣完算了,要不然我就去投诉你”
    然后过了半个小时,我的“WZD1227”这个号就给ban了,就是永久不能使用了!我真的有点莫名其妙,我都还没有去投诉你,你就这样做,难道你们图区的管理是不能给别人说的吗?我当时做BT版主的时候,也经常扣分的时候,一些高级别的人也会有意见,甚至用一些粗口来骂人。但是我当时的老大(道长兄弟)和我说了一句,我觉得很有道理的话,他说“别人级别高的,都是为色中色出过力的,我们就不要和他们计较了!”我现在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更没有说去骂人,就这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一个9级的帐户给ban了,大家请给我申冤啊!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9-6-22 22:06

扣分没有任何问题,删除账号都不冤枉,最关键的是你现在还仍然不认为自己的是错的,这个实在是说不过去。
作者: wangjie365    时间: 2009-6-22 22:07

兄弟您的情况很特殊:
1、既然您自己做过版主,那您应该知道论坛的版规,复制回复是论坛严厉打击的违规行为,明知故犯应该罪加一等啊。
2、既然您自己做过版主,那您为什么对自己违规在先,版主扣分提醒还要狡辩,您自己难道不知管理工作的艰辛,难道您自己还不了解版主执行版务是为了维护论坛秩序?
3、既然您原号已过9级,为什么为了区区回一主题赚金币一还要用复制回复的手段?!
4、既然您原号已被删除,请兄弟您吸引此次教训,而不是到此区来问责的呀!

希望兄弟您理解版主们的工作,重新开始吧。
作者: RachCooL    时间: 2009-6-22 22:07

楼主的资料: http://67.220.91.20/forum/space.php?action=viewpro&uid=957389
一般版主无法查看为何被封  请耐心等待超版或者飞鹰的回复吧
另外  既然当过版主 为何还会灌水呢 ……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9-6-22 22:09

既然这么说那就贴出来吧:

醉卧花丛 副管理员 - 09-6-10 23:35 WZD1227 禁止 LEVEL 9 / Ban to Visit 09-12-7 在图区多出复制回复!竟然pm版主恐吓版主!禁了!

其实这个也不是不能解封,但知法犯法不知悔改还强词夺理的话,没戏。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13

引用:
原帖由 超団長 于 2009-6-22 22:06 发表
扣分没有任何问题,删除账号都不冤枉,最关键的是你现在还仍然不认为自己的是错的,这个实在是说不过去。
请问一句团长,难道色中色就这样随便删除帐号的吗?我就不相信大家没有犯过什么错,我现在也没有说我没错,我只是觉得在删除帐号这个问题上面觉得太过分了!你大可以在我去投诉你的时候在告诉我,我的回复不行,一定要扣分,如果我还是一意孤行、继续灌水,你删除我没有话说!但是连说的机会都不给,我真的不懂,为什么我做管理的时候就没有这个权力呢?为什么图区就是这么牛呢?说ban就ban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17

引用:
原帖由 超団長 于 2009-6-22 22:09 发表
既然这么说那就贴出来吧:

醉卧花丛 副管理员 - 09-6-10 23:35 WZD1227 禁止 LEVEL 9 / Ban to Visit 09-12-7 在图区多出复制回复!竟然pm版主恐吓版主!禁了!

其实这个也不是不能解封,但知法犯法不知悔改还 ...
哇,我真的不懂,我说要投诉就是“恐吓”吗?请图区的老大,你去看看我PM给他的短信,有没有去“恐吓”他吧,我连一句粗口都不会用,还说恐吓,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作者: kenyou    时间: 2009-6-22 22:18

楼主错在不知悔改,错了就诚心诚意的承认错误,这样还有机会,不过看看楼主的态度估计没有戏啦
作者: 淡然鱼    时间: 2009-6-22 22:21

哎 兄弟啊 还是本分点把,还当斑竹多看看版规把
作者: 刨坑埋了    时间: 2009-6-22 22:23

楼主用的是万能回复,这个别说在sexIsex,就算是其他一般的坛子都是禁止的,好好想想吧,既然级别那么高了,删了可惜。再PM一下斑竹,认个错,看有没回旋的余地。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9-6-22 22:24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引用:
我就很烦,给他PM了一个短信,说你为什么把我说的这句“44。。。你的套图非常好,你的图片我都要了!”都说是不同内容同样的回复阿?我下载的都是他的图片,难到就不可以这样说吗?你干脆把我的金币都扣完算了,要不然我就去投诉你”
这还不够么?明明错了不改正,还要求斑竹“大可以在我去投诉你的时候在告诉我”,这个就过分了吧……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30

引用:
原帖由 kenyou 于 2009-6-22 22:18 发表
楼主错在不知悔改,错了就诚心诚意的承认错误,这样还有机会,不过看看楼主的态度估计没有戏啦
其实说真的,有没有戏我也不在乎,我只是站出来说句话而已,就是因为我也做过管理,以前我的老大都是教导我们,应该以教育为主,扣分为副,更不用说删除帐号了!我知道自己一个9级号在色中色根本不算什么东西,但是要删除也要有个程序啊,难道就凭他的一句说“恐吓”就可以删除吗?怎么不去调查一下先呢?为什么图区就可以这样做呢?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6-22 22:32

了解版规还无视,多贴连续灌水,直接扣成待删除也有可能.
不承认错误,还要辩解,还声称要投诉,禁了不奇怪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37

引用:
原帖由 xjjps 于 2009-6-22 22:32 发表
了解版规还无视,多贴连续灌水,直接扣成待删除也有可能.
不承认错误,还要辩解,还声称要投诉,禁了不奇怪
我真的不懂,既然有意见,就可以去投诉!要不然开这个投诉建议区来干吗呢?难道大家做管理没有给投诉过吗?给用粗口来骂我都试多了!为什么说一句投诉就去删除,图区的老大们太过份了!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43

引用:
原帖由 超団長 于 2009-6-22 22:24 发表

这还不够么?明明错了不改正,还要求斑竹“大可以在我去投诉你的时候在告诉我”,这个就过分了吧……
团长,请问你我当时有机会去改正吗?我都还没有来得及去投诉他,就给ban了,他有给过我机会吗?
作者: wangjie365    时间: 2009-6-22 22:43

引用:
原帖由 心若紫水2009 于 2009-6-22 22:37 发表

我真的不懂,既然有意见,就可以去投诉!要不然开这个投诉建议区来干吗呢?难道大家做管理没有给投诉过吗?给用粗口来骂我都试多了!为什么说一句投诉就去删除,图区的老大们太过份了!
兄弟,您恶意违规在先,按版规复制“万能回复”达七次者可删除ID,您做过版主应该知情的呀!

不要再作无谓的报怨了,重新开始就是了。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6-22 22:49     标题: 回复 15楼 的帖子

还投诉啥呢?自己做过管理,了解版规,违规了还当小白去投诉?
当时的机会就是,主动编辑贴子,再PM扣分的版主,申请撤销扣分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49

我哪里有7次啊?最多3次而已,但是我真的觉得我说的那句不算万能回复,我只是在那位44。。。发的图片帖子上面才用,并且也说了是他的ID号!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2 22:55

好了,谢谢各位给我的宝贵意见,不管如何,错的是我,在这里先向图区老大们认个错!希望大家能体谅我为色中色所付出的努力,能把我的“WZD1227”这个9级号给解封,让我可以继续为色中色多做贡献,谢谢大家!
作者: whyuseghost    时间: 2009-6-22 23:01

你说的情况 肯定会扣你金币的 谁叫你复制了回复了呢
作者: tjhxc    时间: 2009-6-23 00:11

俺不是图区老大,是图区老傻.给你点证据吧:
1.你的PM
引用:
你快点去“补课”吧,什么是“灌水”,要不要我去告诉你啊,我现在有1万多分,你有本事就一次给我扣完!要不然就去投诉你,到时候不要“吃不了,兜着走”啊
2.你的灌水回复记录

都是美女啊,我就喜欢美女,收藏了,谢谢分享了!
http://67.220.92.15/forum/viewth ... ;page=4#pid33035918 53楼
http://67.220.92.15/forum/viewth ... page=15#pid33036178 221楼
http://67.220.92.15/forum/viewth ... ;page=2#pid33035262 24楼
http://67.220.92.15/forum/viewth ... ;page=4#pid33035626 59楼
http://67.220.92.15/forum/viewth ... ;page=5#pid33035510 65楼
http://67.220.92.15/forum/viewth ... ;page=4#pid33035788 53楼
这个系列的图片不支持就对不起楼主拉,最喜欢的拉,非常感谢哦  
http://67.220.91.28/forum/viewth ... ;page=4#pid33028286  54楼
http://67.220.91.28/forum/viewth ... ;page=7#pid33027528 104楼
http://67.220.91.28/forum/viewth ... ;page=6#pid33027326 83楼
http://67.220.91.28/forum/viewth ... page=10#pid33027712 140楼
非常感谢414960308兄弟,你的图我都要了,谢谢!
http://67.220.91.28/forum/viewth ... ;page=3#pid33128931 31楼
http://67.220.91.28/forum/viewth ... ;page=2#pid33128685 23楼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9-6-23 00:18     标题: 回复 15楼 的帖子

让你投诉是“改正的机会”?对不起,我无法理解您的意思。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9-6-23 00:20     标题: 回复 21楼 的帖子

谢谢老傻兄。
根据违规情况和PM内容,对这个ID的处理没有问题,不会解封,驳回你的要求,更没有投诉的余地。请吸取教训,用现在的号从头再来吧。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3 00:20     标题: 回复 21楼 的帖子

你说的,我认了,我知道前面是灌了水,所以他的扣分我没有意见!
只是到了后面我用的那句回复,他还要去继续扣分,我才PM他的!
辛苦你了!
作者: 心若紫水2009    时间: 2009-6-23 00:28     标题: 回复 23楼 的帖子

好了,感谢团长同志,请把此贴关闭把,做了就是做了,说了也说了!
在这里非常感谢“RachCooL ”兄弟的指点帮忙!

作者: shenzaibeiguo    时间: 2009-6-23 01:57

用那样的回复被禁还喊冤?是不是有摆老资格的情绪在作祟呀?俺前一阵子就因为看不惯某些人在军事版块整天满嘴胡说八道些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说了一句“玩一会就回去吧,吃了药明天再来”,结果被毫不客气删除ID。个人感觉程度比你轻多了,还是得迈步从头越。可见论坛执行版规态度之坚决。俺觉得,啥也不要说了,知错大不了从头再来!觉得自己有辈儿,应该受优待,实在气不过的话,撒丫子走人。就这么简单!
作者: 945游客    时间: 2009-6-23 02:44

我觉得楼主,以前当版主有点水了呵(貌似没临到我说话哈)
楼主,你应该知道版规吧?sis很严格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我觉得楼主
一,多次复制回复,不改者
二,总是用一句话回复,这个会被认为严重灌水!
三,一般扣分会有提示,修改一下,pm版主不就ok了,难道多打字?会累死人?
四,楼主还不能知错就改,我感觉这个是最严重的!
ps:感觉楼主有点水?怀疑中!
作者: GX    时间: 2009-6-23 11:05

你最不能容忍的是:你竟然把你当年的老大名字给记错了
rouse85
作者: xinxin6455    时间: 2009-6-23 11:46

恩,,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开始时确实有些接受不了,不过我1级的帐户
作者: zzz45678900    时间: 2009-6-23 12:03

明知故犯还要纠缠,就因该毫不客气。照章办事是管理员的职责。
作者: suck    时间: 2009-6-23 12:59

SIS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约束广大会员的行为,当过斑竹应该更支持才对啊
作者: 滴血骷髅    时间: 2009-6-23 18:47

看了怕怕,我要努力学习遵守版规。楼主真是不应该灌水啊!
作者: szczerbiak    时间: 2009-6-23 19:49

看完之后我觉得图区兄弟的处理完全没问题,你说你在BT当过管理,你的万能回复超过7次了没?
一共12次,在BT区做何处理相信你比我清楚,只是ban你已经算轻了,正确的做法是直接删除。
还有,希望你别老拿以前在BT区做过管理,看到你的所做所为,汗颜啊
脸都丢尽了,BT区怎么会出了你这么一个管理,明知故犯还死不悔改。
作者: 刌云剒月    时间: 2009-6-23 20:07

恩。ban的好,反正扣分你也不怕,干脆ban了。
现在后悔了?当初灌水的时候干什么去了?
自己不珍惜账号。扣了你12次分,就等于给了你12次机会,警告了你12次,结果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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