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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建议版主 [打印本页]

作者: 彼此的陌生    时间: 2008-11-4 05:06     标题: 建议版主

建议版主可以在这里面搞些活动
    增加狼友们的爱好,
作者: lovelj    时间: 2008-11-4 10:41

楼主连开4个毫无实际意义的贴子! 等着扣分吧!
作者: xjjps    时间: 2008-11-4 10:46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猎人兄,已经是等待删除了……
作者: jfj    时间: 2008-11-4 13:22

现在的人进论坛怎么都没有先看看版规的习惯呀,是不是应该在注册时用大大的红字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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